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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大巴車租賃談租車時發生故障的責任劃分
2018-05-26 00:00:00 來源:http://www.sj-power.net 點擊:4109 喜歡:0
鄭州大巴車租賃談租車時發生故障的責任劃分
根據《侵權責任法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:
“因租賃、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,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,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。不足部分,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;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,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”
當租賃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,即:機動車的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,賠償責任應按一下順序來看:
(1)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補償。
(2)不足部分,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。
(3)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,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租車發生交通事故,由租車人和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,租車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,提醒租車客戶在租車時一定要核定車輛保險公司情況,租車公司為車輛購買的保險過低,請慎重租用。